24.04.2020 14:47:20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了调动大学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倡导和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和素质能力竞赛、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太阳拟对2020届毕业生在2019年12月份以来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学分的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对象
2020届毕业生。
2.多余的创新学分,可以替换3个学分以内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之前已替换过学分的,请务必注明)
二、取得成果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今取得的创新实践活动成果。
三、申报“创新实践学分”的成果类别及记分标准
见《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6〕96号)(附件2)
补充说明:
学生取得了创新成果,但是未拿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确凿的证据,由学院审核后开具情况属实的说明作为证明附件材料。
四、学分认定的流程
1.学生申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创新实践活动成果证明材料,《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统计表》(附件4,以下简称“统计表”)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所属学院。
附件4填表要求:
(1)学生务必先查看附件1中已经取得的创新实践学分,本次只申请不够的学分。例如,附件1中某个学生已经取得了1个学分,本次只需继续申请剩余1个学分即可。
(2)“申请创新实践学分”最多2分(生物科学创新班最多4分,化学工程与工艺(3+2)最多1分),“申请替换学分”最多3个(只填写数字,不用填写具体课程名称)。
(3)务必准确录入学号,之后姓名、专业班级会自动录入,请勿改变表的结构和顺序、请勿随意添加序列,否则最终学分系统无法导入。
(4)一个学生只能填一条信息,不同的成果均填到一条信息中。
2.学院审核
学院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细致的工作原则,对照《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认真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统计表”和对应的创新实践活动成果证明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统计表”上报创新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其他材料学院存档。
3.学校审核
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院有异议的项目。
4.成绩录入
创新实践学分无异议后,由教务处统一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材料报送安排:
1.5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qdndcxcyxy@163.com;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知行楼315。
2.学院存档材料:附件3、附件4及支撑材料。
六、材料审核依据
1.校级竞赛以学校盖章的证书为准
2.省级以上竞赛,见附件5
3.大型志愿者活动,见附件6
4.文体活动,见附件7
5.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8
6.发明创造、发表论文,依据为具体专利证书和刊物。
7.学院统一组织的行业技能培训、学术大讲堂活动以学院的考勤记录、培训成绩、学术报告等支撑材料为准。
8.专业资格证书,要求国家正规机构颁发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认定。
联系人:董冬旗 联系电话:58957065
附件1 2019年度创新学分认定未满毕业要求学分情况.xlsx
附件2 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6〕96号).doc